每当一个地区要推行垃圾分类的时候,总会高调宣传垃圾分类对于环境和国家的重大意义。
继上海之后,北京也要开始施行垃圾分类
央视网消息: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正从政策准备、硬件准备、宣传动员、专项执法等多方面对条例实施予以保障。
考虑到市民们都是懂大局的人,相信通过大局观的教育一定能够让大家自愿主动参与进来。不过,这只是一厢情愿。
例如,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192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不可谓不重视,但最后会议却不欢而散。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会场外的媒体记者
究其原因,每个国家都认为全球变暖问题应该重视,碳排放问题应该治理,但具体到各个国家责任分配的时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却针锋相对。
双方的分歧在于:发达国家要求按照现有的碳排放分配减碳责任,而发展中国家认为要按照历史累计碳排放分配减碳责任。
而双方都选择了利于自己的方案,在无法说服对方的情况下,就不可能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遵守的决议。
更何况俄罗斯、加拿大这些国家还是全球变暖的受益国,它们更加不会有意愿推动减碳。
那些将要淹没的太平洋岛国,虽然无辜,但毫无办法。
从上面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希望垃圾分类能成功,就不能仅仅从讲大局这个角度去宣传和教育,而是应该从人性本身入手,去思考垃圾分类本身相关各方的经济学关系。
垃圾分类对谁有好处?
除了环境本身以外,实际上垃圾分类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政府。
因为,居民前期的垃圾分类减轻了垃圾站后期分拣垃圾的费用,能够让垃圾处理更为彻底。
所以,政府是有动力去宣传和推动的。
没有施行垃圾分类前,大部分垃圾会直接做填埋处理
而垃圾分类最终得以实施,需要广大市民遵守规范。无论这种规范是自觉的还是监督性的,毫无疑问这都需要付出代价。
改变风俗(或固有习惯),能够让民众自觉地做某件事,这其中最成功的例子,就属“多喝热水”。
那么,中国人什么时候开始“喝热水”的呢?
这个其实很难考证,在距今5000多年前的部落时期,当时的华夏先民不仅会制作简单的陶器,而且可以用陶器烹制“熟食”。
二里头灰陶
在《论语》中有这样的句子:“见不善如探汤”;《孟子》则记录着:“冬日则饮汤”。翻译过来就是“见到不好的人或事,就像把手伸进开水里面一样难受。”“冬天就要喝热水。”
虽然在《论语》《孟子》等先秦典籍中出现了“汤”这种开水,但此时“喝开水”还没成为大部分中国人的一种风俗。
因为那个时代,使水烧开的燃料实在是一种奢侈品,大部分人的生活常态依然是“喝凉水”。
到了1883年,诗人袁枚的孙子袁祖志赴欧洲各国游历,他在旅行日志中写道:“中土戒饮凉水,以防坏腹,泰西务饮冷水,以为除热;中土酒必温而饮之,泰西则皆冷以尝之。”
可以看出,中国人习惯“喝热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坏腹”。
老八秘制矿泉水
在中国古代,人们打井的深度有限,只能去河湖之水或浅层井水作为饮用水,而经过长时间的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各种污水和排泄物逐渐污染到浅层的井水。
所以,当时的人如果直接饮用凉水,极易感染肠道疾病,把水煮沸再喝逐渐成为了一部分有经济实力的人的习惯。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1934年国府号召的“新生活”运动,才让“多喝热水”的做法才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
新生活运动图解
1936年,在新生活运动的带动下,“熟水店”成了“热门产业”,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了全国各地,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上海的“熟水店”(当地人叫“老虎灶”)的数量从民国初年的159家飙升至2000多家。
老虎灶
1949年之后,官方再次加强了“喝热水”的宣传和推广。不管是“要反复教育群众喝开水和消毒过的水,不喝生水”的号召;还是类似于《农村卫生院课本》都意在带动群众养成喝开水的习惯。
中国人爱喝“热水”的习惯,养活了大量保暖瓶生产厂,上世纪下半叶,新人结婚必需准备的家当中就有暖水瓶。
可见“喝热水”这个习惯对大部分中国人的影响有多深。
而由喝凉水到喝热水的习俗之所以能够改造成功,是因为喝热水对于民众和政府都有好处,并且喝凉水并没有特别的意义或者好处。
改变旧习俗需要时间和代价
如果某个旧俗有“特别的意义”呢?那么改造它就需要时间和代价。
比如阴婚,也被称为冥婚,即为死亡的单身男子或女子配一具女尸(男尸),双方以夫妻名义合葬。
冥婚是古代旧俗,该现象在殷商时期就已存在,如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到了21世纪的今天,还有不少人挖掘墓,偷盗女尸卖给配阴婚的人。
截图源自澎湃新闻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2016至2018年,在河北邢台县一张由需求者、寻找尸源的中间人和盗尸的实施者所编织的贩卖女尸的地下暗网正在展开,已经滋生出巨大的利益链。当地两年内超过14具女尸被盗。
有的人为了防止亲人尸体被盗,专门安装摄像头 新京报记者魏芙蓉 摄
从事民俗研究的上海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黄景春表示,“阴婚”起源于殷商时期,多是由于人们恐惧孤坟无法归葬祖茔会影响后代昌盛。
而这项被视为封建迷信的民俗在陕西、山西、甘肃、河南、广东、江浙等地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
据新京报的调查发现,从2012年至2019年期间,共有133篇判决书,其中有78起涉及刑事案件,案发地多集中在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和山东等省份。
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需要时间
这样的观念(配阴婚),改造它就需要起码一代人的时间,社会所付出的代价除开司法成本外,还有个人的代价。
再回到垃圾分类,想要强制改变居民的习俗(养成自觉垃圾分类的习惯),也是需要时间和代价。
好在乱扔垃圾在传统文化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最大的问题在于时间成本——分拣所需要的时间和技能。
因此,在政策一开始,政府必然会强制性采用监督的方式去推行垃圾分类。
限制志愿者的权力
对于政府来说,采用监督推行就会遇到这么这么几个问题。谁来监督,谁来付费?
搜索一下北京垃圾分类的新闻,发现北京海淀正在大规模招募志愿者,同样,上海也是采用这样的方式。
志愿者包括:先行者、宣传员、监督员以及好网民
这样可以节省政府的人力成本,对于志愿者,就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考核,二是如何赋权。
为了方便志愿者监督,决策者一定会采取采取两种令人不便的行为。
一种是裁撤街旁路边的垃圾桶,否则垃圾桶太多无法配备足够的垃圾桶;一种是定时定点开放垃圾箱,因为没有志愿者愿意24小时服务。
如果对于志愿者没有考核,那么势必会混入大量混履历的人。那么垃圾分类的监督就会流于形式。而如果有考核的话,那么又得增加支出。
所以一般情况下,会采用2个或2个以上的志愿者,互相监督。类似的监督方式板门店也有。
如图互相监督对方
子曾经曰过: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意思是权力和地位不能轻易授受他人。一旦权力轻易授予他人,就一定会滥用和谋私。
比如保安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收取外卖的人过路费。同样,对于垃圾分类的志愿者。能够他们赋予什么权力就是值得认真讨论的。
所以,处罚权是一定不能赋予的志愿者,一旦赋予,志愿者就有以权谋私的动机,还可能吹毛求疵检查垃圾。这样势必会激化矛盾,引起民众反感,反而不利于垃圾分类的推广。
因此,志愿者的权力只能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一般就是监督、指导、劝阻和取证。
除此之外,要想顺利推广垃圾分类,一定要把民众需要增加的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降低人们分类成本
在与上海的朋友交流之后发现,上海居民现在只需把垃圾分为干湿两大类即可。
四种分类退化为两种,大大降低了民众的时间成本。因为湿垃圾基本就是厨余垃圾,只需在做饭时候注意即可。
湿垃圾一旦混入其他垃圾,不仅难以分拣,而且其腐败后容易造成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标识
因此填埋垃圾前将湿垃圾挑拣出非常重要。至于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可以留给拾荒者捡走,剩下的填埋也不会造成多大危害。
这其实就是社会成本和民众成本的平衡。
另外一种成本,就是试错成本,民众在垃圾分类出错的情况下不应该立即处罚,而应该给机会。
例如北京的规定如下: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多次违规或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南路街道下南社区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和监督员每天按时上岗进行指导分类
这样的处罚方式有利于培养垃圾分类习惯,毕竟志愿者监督只能一时,培养习惯才是根本途径。但有的地方将垃圾分类纳入征信,这就是处罚代替管理的思路作祟。
一旦监督管理成本巨大,政府有倾向于重罚或者一禁了之。
这其实是懒政的特点,如果政府真的想移风易俗,除了处罚之外,还应该让群众充分参与,形成基层自治的氛围。
相信群众,培养群众,形成自治氛围,这才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的解决方式。
结论
2020年初新闻报道,上海对于定时定点扔垃圾的政策有所松动。
将垃圾分类具体执行下放小区。有的小区考虑到有早出晚归的上班族每天都“完美”错过垃圾投放时间,腿脚不便的老人需要步行数十分钟下楼扔垃圾。
住户们便投票恢复了楼层垃圾桶,增加为干湿两个。
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开始自主决定如何开展垃圾分类,我想,达成基层自治的氛围,培养出居民自我决定的习惯,这才是这个社会最大的收益。
(完)